来源:中国经营报
自贸区“大格局”时代
本报记者/裴昱
新设6个自贸区,实现沿海省份全覆盖;设立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以下简称“自贸区港司”);在“更大改革自主权”下,推行极简审批、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2019年,在这块不足国土千分之四的土地上,自贸区平均每天新设立723个企业、18个外企、107亿进出口额,鲜活地体现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决心与速度,引领着开放新格局。
“2020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还将在以制度创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差别化的探索。”2019年末时,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以此承诺自贸区的明天。
多元化格局
从2013年首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逐步完善,到2019年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我国的自贸试验区布局在前期“1+3+7+1”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为“1+3+7+1+6”的新格局。
“格局上最大的变化是首次在边境地区设立了自贸试验区,从沿海到沿边,对外开放格局上更加完善。”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张威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道,在广西、云南、黑龙江新设自贸试验区,是我国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自贸试验区,这将有利于通过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辐射带动沿边发展,为我国进一步密切同周边国家经贸合作、提升沿边地区开放开发水平,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各个自贸试验区将发挥各自的潜力,形成百舸争流的新局面,为全国开放摸索新路径。”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陈波告诉本报记者。
商务部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新设的6个自贸试验区突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充分借鉴现有自贸试验区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各具特色的具有系统性、集成性的改革试点任务。比如,云南自贸试验区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河北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数字化贸易监管模式。
唐文弘介绍道,这一年,自贸试验区建设赋予了新任务,广西、云南、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将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资、跨境金融、跨境物流等方面开展探索。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纳入中央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
高水平开放
缩减负面清单、增设上海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被认为是2019年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
“从2013年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始,我们已经从过去的履约式开放进入积极主动自主开放的进程,不断拓宽开放的领域和力度。从之前的注重发展贸易便利化,到现在各个领域要素流动自由化。这是中国扩大开放自主探索模式的推进,力度更大,深度更高。”张威说。
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压减至37条,王受文称,“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短于全国负面清单,是通过自贸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风险测试,如果风险可控、成效显著,那么这些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开放的领域就可以在全国其他地区实施。”
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以前我们靠政策引资,现在要转向靠制度引资,更多在规则制度、行业标准上与国际对接,包括执法层面的进一步完善。”
相较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有着更明确、更高的定位。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是明确打造“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而临港新片区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试点政策的基础上,强调要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
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但现在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国际引资竞争激烈,主要经济体的投资保护主义政策逐步落实,贸易冲突、国际政治变化给我国利用外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郝红梅告诉本报记者。
她认为,“我们仍需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营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提高中国市场对境外资本的吸引力。”
差别化探索
“2020年将支持各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结合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开展差别化的探索,比如在以制度创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差别化探索。”唐文弘谈及新一年自贸试验区建设思路时表示,“将全力以赴推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新贡献。”
探索制度开放被认为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内容。“以产业为重点抓好制度创新,更好地推动复制推广,争取有更多的制度创新成果和试点经验推向全国。”一位自贸试验区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唐文弘称,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方面加大探索,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经验。同时,做好风险防控,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记者了解到,2019年,自贸试验区向全国复制推广了18项改革试点经验和31项最佳实践案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中欧班列集拼集运”等创新做法已在全国落地,有力地疏通了堵点,带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充分发挥了试验田作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复制推广了223项制度创新成果。
“如果说自贸试验区前期进行的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改革,今后将进一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唐文弘透露,下一步将在贸易便利化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人才政策等方面推出更多整体性改革事项,并注重协调推进,推动形成更多跨区域、跨部门、有分量的制度创新成果。
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何时出台一直备受关注,据一位接近管理层的人士透露,“方案制定正在提速,将由更高层级决策。”
唐文弘说,截至目前,海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试点任务实施率已经超过95%,建设成效也不断显现。
商务部相关资料显示,自贸账户体系上线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初步完成,运输工具申报的业务应用率接近100%,审批时间压缩80%以上,多规合一改革取得新成效,累计分5批推出56项制度创新案例。
“应该说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面展开,为在海南建设中国自由贸易港奠定了良好基础。” 唐文弘说。
唐文弘透露,“目前,已形成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的研究成果。”
唐文弘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突出投资自由和贸易自由。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人员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实现数据跨境便捷流动、建立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殊税收制度,监督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
“下一步将制定实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政策,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带动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海南自贸港前景可期。”他说。
中国自贸区发展大事记
2013年
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自贸区,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014年
12月,国务院决定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设立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并扩展上海自贸区的范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5年
4月20日,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新增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扩展后面积120.72平方公里。
同时,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总体方案公布。其中,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包括平潭、厦门、福州3个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新区3个片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面积为119.9平方公里,主要涵盖3个功能区,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以及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
2016年
8月31日,时任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彰显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2017年
3月31日,国务院分别印发第三批7个自贸区总体方案,同时发布上海自贸区3.0版本。
4月1日,河南、湖北、四川、浙江、辽宁、重庆、陕西第三批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由此,中国自贸区正式扩围为11个,并由东部沿海向西部内陆形成了“1+3+7”的自贸区开放的“雁行阵”格局。
2018年
9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10月16日海南自贸区总体方案公布。
2019年
8月2日,国务院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包括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
8月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标志着临港新片区正式设立。